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有哪些呢?

阅读数:383 发布时间:2023-05-30 17:09:21
作者:小蜗牛

  摘要:商标是具有专属权的,商标只能由注册人使用,但注册人可以许可其他人使用,许可其他人使用的就需要签订许可合同,而许可合同最好进行备案,那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有哪些呢?

  1、法律因素

  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适时的对价值体系做出调整是必要的。由于立法的变化、新法的实施及旧法的废止,导致成立的合同因适用新旧法,效力认定上出现不同结果。如:成立的合同依据成立时的法律为有效合同,而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新实施的法律为无效合同等。

  2、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

  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变化也会带来合同效力的变化。如:在可撤销合同中,一方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知道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诉讼进行中,对方对欺诈事项进行补救,消除欺诈因素,即赖以撤销合同的因素不复存在。这些因素往往是合同外部事实,诸如追认行为、事后取得处分权事实、签订合同后取得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等。

  3、法律因素及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共同作用

  即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存在法律因素及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的变化。

  注意,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除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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