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办理的特别注意事项!

阅读数:410 发布时间:2023-01-06 17:36:10
作者:小蜗牛

  摘要:在注册商标时,我们不仅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商标注册状态,还要监控他人的商标,如果看到他人注册商标提交会损害到自身利益时,我们也可以对那个商标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异议申请在办理时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呢?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申请提到,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商标异议所需资料准备,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理由书和主要证据外,其他异议证据还能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不用再交一些多纸质文件。

  提交在先使用商标的证据一定要能够体现出商标的使用情况,比如:将商标标识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标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要能体现出商标的使用人是申请人;要能体现商标的使用时间早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时间。

  在提交申请时一点要证明自己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厉害关系人,否则不予受理。

  商标异议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异议;第二种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第三种是通过邮寄的形式办理。三种办理方法各有各的优点,需要我们仔细了解之后再做决定。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的特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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