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后要做些什么呢?

阅读数:326 发布时间:2022-10-08 15:57:39
作者:小蜗牛

  摘要:不知大家有没有遇到这样的一种情况:辛辛苦苦申请的商标,经过大半年审核,终于进入初审公告,然而公告期却遭受他人异议。那么当商标被异议后,需要做些什么呢?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给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做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是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3%。

  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宣告无效的概率很大。

  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如提交商标使用证据驳斥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系恶意抢注,全面分析商标构成要素以反驳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等。

  商标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

  注意:及时进行答辩才能够保住自己的商标。根据规定,如果被异议人没有在商标局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辩,就视为弃权,意味着被异议人完全失去了主动权。

商标异议申请后要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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