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从收到日期起算吗?
阅读数:311 发布时间:2023-01-16 16:40:10
作者:小蜗牛
摘要:很多申请人在遇到商标异议答辩时,总会担心自己的日期是不是过期了,因为文件上的日期到收到的日期可能都过了一个月了,而文件上又写着要在三十天内进行答辩,[绿盾]那么商标异议答辩日期到底是从哪个时候算起呢?
[绿盾]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一、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综上所述,[绿盾]商标异议答辩要在收到商标局邮寄信封的邮戳日起算,所以申请人不用去担心为什么收到日期和文件上的盖章日期不符合了,还有就是企业更换地址一定要进行商标变更,否则就无法准时收到商标局的文件,导致错过答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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