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内容有哪些?

阅读数:330 发布时间:2023-02-08 16:27:49
作者:小蜗牛

  摘要: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于初次审查并且公示的商标,产生不同意见。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标志,一个商标的成功脱离不了它的独特性、显著性。让人可以一眼知晓。答辩书是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的陈述的有异议,提出的抗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内容有哪些?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内容有关于商标异议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列出理由。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二、商标异议的相关内容

  1、初审评定的商标侵害著名商标的。

  2、初审评定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15条的要求,委托人或代表者没经受权,以自身的为名将被理人或被代表者的商标申请办理申请注册的。

  3、初审评定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16条的要求,乱用地理标志产品,导致群众造成错乱的。

  4、初审评定的商标侵害别人造型设计专利或是版权的。

  5、初审评定的商标侵害别人在先独特标示权的。

  6、初审评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性方式抢鲜申请注册别人早已应用并有一定危害的商标。

  三、商标异议答辩程序

  1、商标异议答辩务必在一个月内做出;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办理递交后一个月上下,我国商标局会下达《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3、6-12个月上下,商标审查联合会对商标异议开展裁定,下达《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

  4、商标异议彼此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气的能够在要求時间内规定审查联合会对该裁定开展复这审,假如对复核裁定不服气的能够向人民检察院出来提起诉讼。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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