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限期

阅读数:127 发布时间:2024-05-20 16:58:37
作者:小蜗牛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商标异议的答辩与期限相关内容。商标在初步审核后进入异议期,为期3个月。若商标被他人异议,将启动商标异议程序,注册公告随即失效。商标局受理异议后会向被异议人发送《商标异议申请书》等资料,并要求其在收到后3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答辩权。

一、商标异议的答辩与期限

注册商标申请经初步审核后,进入初审公告后的异议期3个月,一旦被他人异议,即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即使已经发布了注册公告,申请注册的商标也会成为被异议商标,这一注册公告是无效的(注:为了及时发布“商标公告”,通常会在异议期结束前几天排出“商标公告”,而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结束前几天提出,再加上邮寄过程中所需的时间,就会出现“注册公告”和“异议公告”两种情形。是否能获得该商标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是否就该商标作出异议裁定。

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商标局将立即向被异议人发送《商标异议申请书》和异议理由、证据资料等复印件,限制被异议人从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复印件之日起30天内提出答辩,被异议人在期限内未提出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手续正常进行。

二,辩论中应把握的几个要点如下:

1、目标明确

申请再审的内容与商标异议的内容不能完全分离,或者完全无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申请再审的内容。如果要答辩,就要逐一反驳异议者的理由。就你而言,他的答复并没有起到反驳反对者反对的作用。

既要有根据,又要证明被异议人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还要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并非凭空捏造的。

2、按时答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复期限为被申请人收到答复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答复权,答复材料的补充不得无限期延长。以商标局目前的速度,从发送回复通知到收到回复通知,包括邮寄时间,需要3-4个月。如被告仍需补充材料,则须及时提交。

商标异议程序是确保商标注册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对商标申请人来说,面对异议时需保持冷静,明确目标,以充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同时,务必严格遵守《商标法》规定的答辩期限,以免因逾期而失去答辩权。在答辩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充分性,为自身权益的维护提供有力支持。

商标异议答辩限期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