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裁定的期限是多久

阅读数:152 发布时间:2023-11-09 17:29:34
作者:小蜗牛

  摘要:商标异议的裁定是由国家商标局负责执行的。商标局在法律规定的异议答辩期限及补充材料期限截止后,汇总异议当事双方人已提交的异议或答辩材料,移交商标局的异议裁定部门按照程序排期裁定,那么商标异议答辩裁定的期限是多久?

  1、商标局对当事人陈述理由做出裁定期限:12个月+6个月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2、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提出复审规定期限:15日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复审做出决定的规定期限:12个月+6个月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4、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规定期限:30日

  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答辩整体的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异议人将材料递交以后,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20天左右异议人就能够拿到受理书,随后就是被异议人要在收到异议人的《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的30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就是被异议人要逐一驳斥异议人对所注册商标提出的异议。

商标异议答辩裁定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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