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

阅读数:370 发布时间:2021-07-22 16:06:28
作者:小蜗牛

  摘要:当商标被他人异议时,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就会将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交送被异议人,被异议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在异议理由书中,可以看出具体是哪个自然人或哪家企业对商标提出异议。被异议人(商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答辩期限内,根据异议的理由逐一分析答辩。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理由的作用。同时,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证明所答辩内容的真实性,必须提供有效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建议异议答辩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是否构成近似。被异议人在异议答辩时,应比照双方的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整体外观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从而证明双方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二是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所属行业类别是否不同。答辩时应清楚说明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在产品的销售对象或服务内容的方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差别,从而证明双方的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不构成相同或类似。

  如果异议人认为被异议人存在恶意抢注或模仿抄袭的情形,则答辩时应根据异议人提供的使用证据逐一分析,指出异议人在被异议人注册商标的类别不足以证明自身商标的影响力及知名度。在证据材料方面,异议答辩时可提供企业商标的在先使用证据材料,如商标申请时的设计理念、商标的含义、公司的发展历史,商标在实际使用中的宣传手册、报刊上刊登含有商标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合同、销售发票及纳税证明等,来佐证自身商标具有一定独创性。

  大家要知道,商标异议答辩没有官费,如果自己答辩则不需要费用,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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