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成功的商标属于谁呢?

阅读数:453 发布时间:2023-03-08 16:24:07
作者:小蜗牛

  摘要:随着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愈发强烈,商标注册量也逐渐庞大起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面临着商标被“撤三”的风险。那么撤三成功的商标属于谁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实际上,撤三之后的商标直接无效,撤三对应商标并不属于申请撤三的申请人,原商标持有人也不再享有该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通常情况下,一旦商标被提起撤三,商标局会下达《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给权利人。商标权人收到该通知后,如果想要保住商标,则要积极进行答辩,并于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系争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三年期间,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有效商业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果期满没有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没有实际使用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使用。

  逾期未能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提供的使用证据材料虚假或者无效;逾期未能提供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商标被撤销。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资料: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2、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

  4、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

  《商标法》规定的撤三商标有一年的过渡期。

  在商标撤销完成后1年的过渡期内,商标局不核准他人提出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注册申请,过渡期后,商标局可以核准该类商标的注册申请。

  综上所述,商标撤三成功后,该商标就处于无效状态了,谁想要商标权就要重新提交申请,而且商标撤三申请是需要费用的,所以,不要无缘无故去撤三别人的商标,否则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最后自己也不需要该商标。

撤三成功的商标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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