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要不要申请驳回复审呢?

阅读数:352 发布时间:2022-09-29 16:56:48
作者:小蜗牛

  摘要:商标为什么被驳回呢?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存在近似商标或不允许注册,近似商标是最大的拦路虎。那么商标被驳回后,要不要申请驳回复审呢?

  一、商标被驳回后,是否应该申请驳回复审?

  商标都是人工审查的,不同的人就会有自己不同的思维,有自己的观点,以至于导致相同的个案会出现不同的审查结果。特别是现在商标审查周期缩短至5个月,全国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一万多件商标提交申请,而全国各地提交的商标审查单位只有一个-----国家商标局。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们为了赶进度且保证质量,对模棱两可的、不确定的都给予驳回。不同的审核员审查的结果会存在一定的偏差,此种情况下,为了取得商标权,不要轻易放弃,毕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尽量采取救济程序,进行复审,以便更早的取得商标权。

  二、商标驳回复审的主要理由?

  (1)影响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的主要因素是看复审申请书中说明的复审理由的“分量”和“成色”。申请人驳回复审成功的案件,主要提出以下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以前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已被申请人广泛使用,并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具有该商标应具有的显著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原设计的全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与被引用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制方法、整体外观、显著部分、称呼、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会混淆消费者,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具体区别在构件、绘制方法、整体外观、显著部位、调用、意义等方面。可以通过详细的解释来增强说服力。

  (4) 根据审查标准的一致性原则,结合本案,所有被引用的商标都含有类似的要素,都是在批准使用的类似群体中交叉,但最终被陆续批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的类似因素并不是被拒绝的决定性原因。因此,商标有其自身的显著特征,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即应当核准注册。

  商标被驳回是常有的事,商标注册不用因为一个商标驳回而倍感可惜,而是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积极进行驳回复审,尽可能地争取到商标专有权。

商标被驳回后,要不要申请驳回复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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