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的商标驳回复审

阅读数:306 发布时间:2023-08-11 16:50:45
作者:小蜗牛

  摘要:很多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过程中,会出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这是一个让很多申请人都很头疼的问题。根据商标局的统计,申请商标的驳回比率在50-70%之间,因此,提交商标申请之后,遇到商标被驳回的概率很大。

  1、针对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商标异议复审:

  即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初步审定公告期内,除申请人外的其他人提出了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的,商标局会对此请求做出理由成立不予注册、或理由不成立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申请人收到的裁定是前者,可以在收到不予注册的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2、针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的商标驳回复审:

  比如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被驳回的、注册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的。

  3、针对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商标撤销复审

  上述三种就是针对不同因素进行的商标驳回复审的情况了,根据商标局的相关规定, 在我们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时候,我们需要缴纳相应的商标驳回复审规费才能进行相应的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根据商标局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时,我们需要缴纳750元/件的商标驳回复审规费,但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的,那么我们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商标驳回复审代理费,一般来说这部分代理费为2500元/件(这部分费用包括了商标驳回复审规费,不需二次费用的缴纳);

  商标驳回复审是一个很严谨的事情,复审时间有限,需要搜集有效证据,撰写复审材料,所以如果有需求,最好找专业的代理商标注册及复审的机构全权办理,复审通过的可能性也会更大一些,节约您的时间和精力,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不同情况的商标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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