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的几大要素,建议收藏!

作者: 小蜗牛 发布日期:2021-05-24 16:35:57

来源: 网络

  摘要:商标异议答辩怎么办?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在进行商标异议答辩时,当事人必须要记住以下几点:


  1、抓住重点

  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被异议人在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

  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5、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

  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即使由于申请人答辩准备不充足,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因此,遇到商标异议也不要慌,沉着冷静应对,还是有拿下商标专用权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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