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时,应注意的那些问题!

作者: 权明星 发布日期:2020-03-10 17:12:20

来源: 权明星整理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互联网冲击的当下,大众接收的信息数不胜数,企业的品牌在推广的时候,都会选择特点鲜明、容易辨认记忆、含义深刻、设计美观的商标,这样才能脱颖而出,让大众一眼认出,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设计的重要性,但是商标设计时,你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商标设计
是否为商标指定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一般来说,我们在申请商标时可以不指定商标的颜色,但指定颜色确实可以有效将自己的商标同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区别开来。所以,我们在设计商标时要结合商品或服务特点来考虑是否为商标指定颜色。
比如麦当劳商标的颜色主要是番茄红和薯条黄,让商标与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产生了更为紧密的联系。

遵守《商标法》相关规定
商标设计除了是否要指定颜色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遵守《商标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我们在设计商标时,一定要注意让商标避开《商标法》的禁止性条款。如果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上述法条相违背,商标局大概率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注意对商标版权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4)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含有图形要素的商标被设计出后,如无其他特殊规定,作者即享有对该图形商标的著作权(版权)。
但权小二还是建议大家为图形商标登记版权。因为图形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可能会发生冲突,我们需要通过《作品登记证书》来证明自己依法享有对该图形的版权,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商标权不受侵犯。

合理选用字体
我们在设计商标时,选择的字体需体现产品的特征,例如食品品牌字体多以明快流畅的字体,以表现食品带给人的美味与快乐;化妆品品牌字体多为纤细秀丽,以体现女性的秀美;高科技品牌字体多为锐利、庄重,以体现其技术与实力;比如华为的图形商标,使用的就是很锐利的字体,而且线条也较粗,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
切记:一定要使用授权字体或不侵权的字体,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设计出图形商标后,记得为图形登记版权哦!

确保商标要具有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无论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还是组合商标,我们在设计商标时都应该让商标创意新颖、风格鲜明,足以与其他相同商品或服务分类的商标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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