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怎么还会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呢

作者: 小蜗牛 发布日期:2024-06-15 08:00:00

来源: 网络

摘要: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但即使商标注册证书下发后,也可能被别人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无效宣告主要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宣告无效,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那为什么商标会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呢?



1、连续三年不使用

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的,导致商标资源越来越少,为避免商标被闲置浪费,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且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所以为防止商标被撤三,申请人注册成功之后,一定要尽早投入使用,并且保留相关的使用证据,以防万一。

2、恶意抢注

商标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也不能用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在使用并有一定名声的商标,对于这两种行为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已经注册成功了,那么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请大家注意时间,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超过五年就不能申请了。

3、不规范使用商标

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太注意商标的使用方式,经常出现改变商标字体、图案等常识性错误,而对于不规范使用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可能导致商标权丧失,严重的还可能会侵犯别人的注册商标,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合理规范,符合商标法改动的需要及时做商标变更,不符合商标法改动的,要重新递交注册申请。

4、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要进行商标续展,过期未续展可以给予六个月宽展期,期满未办理,商标将被撤销。所以企业如果想一直使用该商标,就要按时进行续展,每十年进行一次,商标使用的越久,品牌价值就越高。

5、商标变成通用名称

商标如果变成了通用名称,就会被商标局撤销,因为商标的作用就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而且必须要具有显著性,如果一个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其商标的显著性就会减弱,就会面临被撤销的可能。

商标无效宣告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商标,但是如果自己面临商标无效宣告时,也要及时进行答辩,因为可能你的商标存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人认为你的商标可能会损害到他的利益,因此会对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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